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第九十七条: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程序中规定的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为免疫规划疫苗。
疾病简介
乙型病毒性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主要经血传播(如不安全注射等)、母婴传播和性传播。感染乙型肝炎病毒后可成为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感染年龄越小,成为慢性携带者可能性越大,部分人可转化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甚至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
疫苗作用
预防乙型病毒性肝炎。
接种禁忌
1.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疼痛、触痛。
2.罕见不良反应:一过性发热、局部红肿、硬结。
3.极罕见不良反应:局部无菌性化脓、过敏性皮疹、阿瑟反应、过敏性休克。
如接种疫苗后诊断为异常反应,由保险公司补偿。
注意事项
1.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2.接种后请留在接种门诊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3剂次,其中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2剂在1月龄时接种,第3剂在6月龄时接种。
(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肉注射。
(3)接种剂量:重组(酵母)HepB每剂次10μg,不论产妇HBsAg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10μg的HepB。
补种原则
1)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
(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即可;
(3)第1剂与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与第3剂间隔应≥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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