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年4月全省法


年4月(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3种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12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5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例,死亡29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痢疾,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40%。

丙类传染病中除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3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04%。

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痢疾等肠道传染病开始进入高发季节,提倡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吃生冷、不洁食物,预防相关传染病发生。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倡议: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构建免疫屏障。

附件:安徽省年4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量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年5月8日

安徽省年4月法定报告传染病

发病与死亡数统计表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29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29

鼠疫

0

0

霍乱

0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滋病

94

20

病毒性肝炎

0

 甲型肝炎

39

0

 乙型肝炎

0

 丙型肝炎

0

 丁型肝炎

2

0

 戊型肝炎

0

 肝炎未分型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麻疹

1

0

出血热

17

0

狂犬病

4

4

流行性乙型脑炎

0

0

登革热

0

0

炭疽

0

0

痢疾

0

肺结核

5

伤寒和副伤寒

5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0

0

百日咳

2

0

白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红热

80

0

布鲁氏菌病

38

0

淋病

0

梅毒

0

钩端螺旋体病

2

0

血吸虫病

0

0

疟疾

2

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0

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0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0

流行性感冒

0

流行性腮腺炎

0

风疹

6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0

麻风病

1

0

斑疹伤寒

27

0

黑热病

0

0

包虫病

0

0

丝虫病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0

手足口病

0

注:1.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3.数字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按“现在地址”和“审核日期”规则统计。

主办: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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